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“十三五”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(第五版)》(桂科计字〔2020〕93号),对符合“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”中“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运行”方向48要求的新获认定广西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将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后补助经费50万元支持。为开展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,需填报项目后补助经费申请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填报对象
自治区科技厅2020年10月21日桂科基字〔2020〕83号文件认定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填报要求
根据指南要求,对新认定的广西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后补助,但对同一依托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获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,不重复资助。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,认真组织填写项目后补助经费申请表(见附件2),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申请表(一式两份,同时发送电子版)报送我厅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我厅将组织对所报送的申请表进行审查,符合指南要求的将按有关程序审批立项并拨付后补助经费。
联 系 人:高劲松,于青
电 话: 0771-2806423,2618921
地 址:南宁市新竹路20号
电子邮箱:jcc@kjt.gxzf.gov.cn
邮政编码:530022
2.广西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后补助经费申请表.doc
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2020年10月2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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