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<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和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精神,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,营造崇尚创新、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,我局将实施一批防城港市知识产权项目。现将2022年度防城港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项目承担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防城港市辖区内注册半年以上的企业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、院所等。
2.申报单位应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,有健全的财务、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;
3.申报单位应有承担项目的专业团队,且成员结构合理,项目责任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;
4.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;
5.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项目主持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、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信用;
2.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,了解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与规律,掌握所在领域的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状况,有较宽的知识面,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权威性;
3.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,具备课题实施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,和与主持课题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;
4.熟悉知识产权项目管理,有从事两年以上与申请项目内容相关的研究开发工作经历和基础;
5.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(以身份证载明的出生年月为准,截止受理当月计算)。
二、申报程序
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(附件1),并按要求编写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:
(一)防城港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(附件2);
(二)防城港市知识产权项目可行性报告(附件3);
(三)加盖公章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;
(四)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;
(五)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申报书经项目组成员签字、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,连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,报送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。完备的项目申报材料以电子件和纸件(一式六份)报送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专利服务中心(不受理邮寄材料)。
注:申报材料电子件需包含word版本和pdf扫描版。
word版本:申报材料的可编辑word电子文档。
pdf扫描版:整套已加盖公章及签字的最终版申报材料(包含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按装订顺序扫描)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22年2月7日-2月28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唐琪;
联系电话:0770-2881288;
附件:1.2022年防城港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
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2月7日